《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代,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失效。但《侵权责任法》在我国侵权责任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其主要内容如下:一般规定:明确立法目的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等。规定了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涵盖生命权、健康权等多种人身、财产权益,强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责任,且侵权人不因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而免除侵权责任,在财产不足支付时,优先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确立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了共同侵权、教唆帮助侵权、多人分别侵权等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明确了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同时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范围和计算方法等作出了规定。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规定了被侵权人过错、受害人故意、第三人造成损害、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情形下,行为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特殊侵权责任:还分别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特殊侵权责任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各类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归责原则和赔偿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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