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确定标准:根据2024年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标准主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024安全生产事故确定标准是怎样的
以下是具体的标准和相关规定:
1. 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规定要求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的,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或投入使用。
基坑、边坡工程:
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
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
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或突涌。
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
未对因基坑、边坡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基坑、边坡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深基坑、高边坡(一级、二级)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有下列基坑、边坡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施工临时堆载:
基坑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无支护基坑(槽)周边,在坑底边线周边与开挖深度相等范围内堆载。
楼板、屋面和地下室顶板等结构构件或脚手架上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
冒险作业:
使用混凝土泵车、打桩设备、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未校核其运行路线及作业位置承载能力。
在雷雨、大雪、浓雾或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进行吊装作业、设备安装、拆卸和高处作业。
施工现场使用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或轮胎起重机等非载人设备吊运人员。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3. 罚款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罚款规定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3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人以上12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1.5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4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者120人以上150人以下重伤,或者1.5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2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50人以上重伤,或者2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重大事故:
处400万元以上4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大事故:
处3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事故:
造成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2人死亡,或者6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7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 其他相关规定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有关证照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35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400万元以上4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4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总结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标准主要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经济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划分。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则涵盖了施工安全管理、基坑边坡工程、施工临时堆载、冒险作业等多个方面。对事故发生单位的罚款规定根据事故等级和情节严重程度有所不同。此外,还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情形以及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标准和规定旨在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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