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赔偿损失: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

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

吊销资质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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