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部分地区的低保标准及相关政策信息:一、低保标准:厦门:自2025年7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00元调整为3000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月标准2倍(2400元),人均金融资产低于低保月标准72倍(86400元)。
低保标准
广东: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1206元/人·月。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1073元/人·月。
三类地区(惠州、江门、肇庆):932元/人·月。
四类地区(汕头、韶关等):城镇860元/人·月,农村663元/人·月。
202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为四类地区:
锦州:
自2025年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778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628元。
焦作:
自202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月标准由667元提高至719元,农村低保月标准由550元提高至606元。
孝义:
自2025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5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8244元。
二、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申请人需具有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辖区长期居住。
收入要求: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财产限制:家庭人均拥有的现金、存款、商业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性资产,不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
特殊群体: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患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三、保障待遇
低保金发放: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补差发放:低保金额按照被保障对象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
四、政策调整趋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低保标准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挂钩,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均等化。
不同地区的低保标准和申请条件存在一定差异,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具体政策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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