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期限的计算
起算时间:
一般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断: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延长: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特殊情况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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