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主要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中怎么判定责任
以下是具体的判定规则:
一般责任判定规则
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伪造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通常情况下,主要责任方承担60%-90%的责任,次要责任方承担10%-40%的责任。
同等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相当,且过错程度相近的,承担同等责任。
无责任:若事故属于交通意外,如自然灾害导致,各方均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
特殊情形责任判定规则
逃逸事故:当事人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无证驾驶或酒驾:无证驾驶、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事故的,行为人通常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车辆故障:若事故因车辆故障引发,需根据车主或驾驶人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若车主明知车辆存在故障仍出借,需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认定依据
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事故责任时,首先需确定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行为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即使存在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责任。
过错程度原则:在因果关系成立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过错包括客观违法和主观过失。
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行人的行走路线权、车辆的行驶路线权和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受到法律保护,对交通参与者进入错误行驶路线的过错行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安全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行人的行走路线权、车辆的行驶路线权和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受到法律保护,对交通参与者进入错误行驶路线的过错行为,应根据其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大小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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