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

立法目的:

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的活佛传承继位方式。

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基本原则:

活佛转世应遵循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同时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

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二、活佛转世的基本条件

根据《办法》,活佛转世需满足以下条件:

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

申请转世的寺庙需为拟转世活佛的僧籍所在寺,且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同时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情况。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活佛转世需履行严格的申请报批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由拟转世活佛的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所在地佛教协会向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

逐级上报: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特别审批:

对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活佛,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对有重大影响的活佛,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

对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活佛,报国务院批准。

审核过程中,需征求相应佛教协会的意见,确保转世符合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

四、活佛转世灵童的认定

成立转世指导小组:活佛转世申请获批后,由相应佛教协会成立转世指导小组,指导寻访小组实施灵童寻访。

灵童认定方式:

转世灵童由省、自治区佛教协会或中国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

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需继续实行“金瓶掣签”制度。

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需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特别重大影响的活佛还需报国务院批准。

五、佛教团体的职责

佛教团体在活佛转世事务中承担以下职责:

对转世活佛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

指导灵童寻访工作,组建转世灵童寻访小组。

负责转世灵童的认定,并颁发活佛证书。

审核转世活佛继位后的培养计划和经师人选。

六、法律责任

擅自开展寻访及认定活动的责任: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有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及认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规处罚:违反《办法》规定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补充说明

历史定制与宗教仪轨:

活佛转世制度源于藏传佛教,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宗教传统。金瓶掣签制度自清代确立以来,成为活佛转世的重要机制,确保了灵童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政策意义:

《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活佛转世事务,既尊重了藏传佛教的传统,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体现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原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建议查阅《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全文或咨询相关宗教事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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