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划分为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0人以上;重伤人数:10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事故等级如何界定

2. 重大事故

死亡人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

重伤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

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 较大事故

死亡人数:3人以上10人以下

重伤人数:10人以上50人以下

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 一般事故

死亡人数:3人以下

重伤人数:10人以下

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注意事项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些划分标准旨在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严重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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