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5申诉受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诉人可以通过来电、来访、来函、上网等多种方式向12365投诉举报中心提出质量申诉。在申请时,申诉人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申诉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以及证明身份的相关材料。
12365申诉受理流程
被申诉人信息:名称、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购买日期、产品名称等。
申诉内容:说明申诉的要求、理由和事实经过等,并附上购物票证(或购买协议、合同)的复印件。
受理与记录
12365投诉举报中心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质量申诉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12365投诉举报接处单”。经过初步审核后,中心会提出拟处理建议,并报稽查总队分管领导审批。
处理
根据领导批示,12365投诉举报中心会对受理的产品质量申诉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不处理的决定。处理方式包括:
当场处理:对来电、来访反映被申诉人未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包”义务的产品质量申诉,当场与被申诉人取得联系,情况核实后,责令责任人立即予以改正。
送检处理:对存在产品质量争议的申诉,在征得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同意后,做好记录,送有关法定检验机构,对有质量争议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根据检验结论予以处理。
调解处理:征得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同意,约定时间,请双方同时到场进行调查核实申诉情况,认定有关事实,进行产品质量争议调解。若经调解,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制作《产品质量争议调解书》,由申诉人和被申诉人自觉履行。调解书必须由申诉人、被申诉人、调解人分别签字方有效;调解不成,应及时终止调解,并填写终止调解书。终止调解书即使一方不签字,但同样生效。
举报处理:对举报本辖区以内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需行政执法的,报送稽查局领导批准后按程序规定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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