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修改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增改:• 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 进一步放松业务管制,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自主权,如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草案都有哪些增改    

•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

• 取消财产保险公司自留保费限额,明确保险公司保证金为“资本保证金”,资本保证金按照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提取,达到2亿元后可以不再提取。

• 加强消费者保护,完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措施:

• 明确引入保险消费者概念,突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导向。

• 建立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规定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期限不少于20日。

•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增加禁止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的规定。

• 科学监管,防范风险,推进保险监管现代化:

• 完善以“偿二代”为核心的偿付能力监管法律制度,将中国保监会自主创新的新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在保险法中确立下来。

• 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明确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的总体要求,防止不合格投资人通过收购保险公司现有股权间接入股保险公司,规避监管审核。

• 规定重大风险处置提前介入和干预机制,增加规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对其划拨资金、处置资产、履行合同等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行管控。

• 落实责任,加大对保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 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险保障基金使用范围,规范重大风险处置的监管权力行使,明确规定对保险公司采取整顿、接管措施的启动条件,细化接管组的职责权限。

这些修改旨在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提高保险行业的监管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


点赞(0) 打赏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