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定义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具体来说,侵占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侵占罪对于侵占的定义是什么    

• 犯罪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 犯罪主观方面:侵占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意味着,犯罪人明知是他人的财物,但仍然意图非法占有。

•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 数额要求: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北京地区规定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 拒不退还或交出:侵占罪的构成除了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必须具备“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才会对侵占罪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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