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是该法律的一些核心内容:
• 总则:
•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
• 保密工作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
•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义务。
•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保密期限分别为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 保密制度:
•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以及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网络中传递国家秘密。
• 监督管理:
•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 法律责任:
• 对违反保密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附则:
• 本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具体条款和细节请参考法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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