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出让金的定义: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价款。
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
• 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具体如下: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 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 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 土地出让金的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政府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
• 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机构以及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执行。
• 政策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用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政策文件。以上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具体实施可能还会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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