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指不认真、不负责地对待本职工作,这种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在担负重要职责的岗位上。在法律层面,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意思,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    

玩忽职守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刑罚将会加重。

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 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 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 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玩忽职守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方式、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同时,还要考虑行为人是否违反了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其行为是否具有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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