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继承是继承的一种方式,其核心在于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以下是遗嘱继承的一些关键点:1. 遗嘱的形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
遗嘱继承相关法律是什么
2. 遗嘱的效力: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原则,明确了立有数份遗嘱时,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3. 遗嘱的撤回和变更:遗嘱人可以随时撤回或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 。
4. 遗嘱的无效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受欺诈或胁迫所立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以及被篡改的遗嘱均为无效 。
5. 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6. 遗产的处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7. 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8.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
9. 遗产的分割: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10. 无人继承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这些规定体现了民法典对遗嘱继承灵活性和遗嘱人意愿尊重的重视,同时也确保了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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