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合同时,并非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这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并不局限于使用合同专用章,也可以使用单位公章,或者通过双方签字的方式确认。

双方签合同必须用合同专用章吗

合同盖章的具体要求

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效力: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合同签订,而公章则可用于更广泛的事务。两者均可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签字与盖章的选择:合同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签字、盖章或两者结合。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即使未盖章,合同依然有效。

规范性建议:为避免纠纷,建议在合同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果合同有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总结

签订合同时,使用合同专用章并非强制要求,也可以使用公章或通过签字确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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